中国美容美发网首页 > 行业资讯 > 政策法规                   企业资讯发布| 行业资讯订阅
深圳首倡不合格化妆品召回制度
发布时间:2008-06-05 10:54:29
文字选择:
《深圳市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指导规范》(下简称《规范》)日前全面实施,该规范是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历时两年,经多次征求法律部门和经营企业意见,依据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,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。规范首次提出了不合格化妆品的召回制度。

  《规范》提出,化妆品经营企业必须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。经营者必须从具有化妆品生产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化妆品。采购时应索取和核实供货企业的证件材料,并建立供货企业档案。此外,经营者还应执行化妆品进货检查和验收制度。

  《规范》首次提出了不合格化妆品的召回制度,即化妆品经营者发现所经营化妆品存在安全隐患,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,应当立即停止销售,通知生产企业、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停止销售或者使用,以登报公告、张贴告示等方式召回已售出产品,记录召回情况,并及时向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。

 

  发布企业资讯】【推荐给朋友】【打印全文】【加入收藏夹】【关闭
 资讯搜索  
关键词:
 推荐热门资讯  
·这些年保湿 你一直忽视的恐怖.
·浪漫满屋2遭吐槽 韩剧花美男.
·李小璐喜获千金 甜心公主变辣.
·明星护肤也爱偷懒 懒美人保养.
·秋季嘴唇干裂为哪般 内调+外.
·深度商业搜索兴起 打造中国B.
·铭万携手中小企业协会打造绿.
·B2B凭靠资讯恐难持久 铭万联.
·养育之情霸王洗发水最懂,父.
·霸王洗发水,倡导“洗护养”.
·诚信助电子商务崛起
·妈妈脱发儿烦恼 霸王洗发水来.
·美博会隆重开幕 本草堂首次惊.
·王菲韩国拍摄本草堂新广告片.
美容美发化妆品论坛 | 关于我们 | 广告服务 | 会员服务 | 网站帮助 | 化妆品商城 | 友情链接 | 加入收藏 | 联系我们
服务热线:0571-85567735 请与我们联系
© 1998-2010 中国美容美发网 版权所有 广告经营许可证:330602F029 浙ICP证:030028
旗下网站:中国美容美发网 | | 加盟招商城 | 美容院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