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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女士花了八万元美成“大花脸”
发布时间:2008-03-21 10:18:36 齐鲁晚报 文字选择:
![]() 去年8月,手头宽裕的隋女士经朋友介绍,走进了香港东路一家美容店,服务员非常热情,向她介绍该店的美容、美腿、香熏、水疗等美容项目,尤其是身体有缺陷的部位,通过激光技术,可以修复,不手术,无痛苦。 经不住忽悠的隋女士心动了,在服务员的推荐下,当场购买了一张12800元的贵宾卡,凭此卡常年可随时到店里享受美容服务,可时间过去两个月后,隋女士的容貌并未美起来,便对美容质量有所质疑。但服务员却说,头一两个月效果不明显,个体因皮肤差异,美容的时间也有长短,如果几种方法同时进行,才可达到最佳效果。隋女士听信服务员的“忽悠”,又坚持做了近5个月时间,结果不但没变得漂亮年轻,反而出现了过敏反应,身上和脸上长了一些痘痘,瘙痒难耐不说,眼睫毛也出现了异常,整天既遭罪又烦躁。后到医院诊治,皮肤情况有所好转,但落下的“花脸”和眼睛“残疾”却难以恢复。至此,隋女士共花去足疗费、水疗费、按摩费和玫瑰油、减肥油等各种服务费、化妆品费8.2万元。 花钱美容却毁了容,隋女士向店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,而店方却以隋女士皮肤和眼睫毛原来就有问题为由拒绝赔偿,至于剩余的化妆品,以开封后不能出售为由拒绝退款。无奈之下,隋女士只好一纸诉状将店家告上法庭。 据工商执法人员介绍,近年来,类似隋女士美容被骗,花掉成千上万、甚至十几万元的投诉者不在少数。在此,工商执法人员提醒,在美容消费时,应与店家签订一份详细内容的协议,按合同约定美容;消费时,对所消费的项目和购买的产品应保留票据;发生消费纠纷后,要及时到工商等有关部门投诉,依法维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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